記者張淑娟、陳治交/綜合報導
南市三分局李姓員警三日晚上十一時許駕車由北向南在永康區永大路和公園路口,疑擦撞一名女性機車騎士,造成女騎士雙腳挫傷,李姓員警又疑肇事未停,永康分局循線查到李姓員警家中並進行酒測,測值一點五八。四日中午李姓員警到分局應訊,否認酒駕肇逃,全案由永康分局深入調查中。
三分局則證實李員有到永康分局說明,至於是否肇逃,有待進一步釐清,若查證屬實,最嚴重可「停職」處分。
罹患肺腺癌的李員,長期化療診治,現又請喪假處理父親後事。顯宮派出所同仁說,李員平時工作認真,未因此請長假療養,只有醫院安排化療才請假。
李員胞兄也向警方透露,李員長期飽受癌症病痛,晚上小酌才能入睡,並不清楚酒駕肇逃一事,得知對方摔車擦傷,感到非常遺憾。
三分局表示,該案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若查證屬實可調職,最嚴重停職處分,必須法院判決確定才能執行處分,絕對秉公處理,勿枉勿縱。
警方表示,針對李員所言,若是清醒時撞上機車,應該會下車查看,因此相關事實將進一步調查,另當事人則進行和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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